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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

2025年11月14日

約5分鐘

日本後發醫藥品生物學同等性(BE)試驗指引:2020 年修訂重點與實務要求

1) 法規背景與英文版來源

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於 2021 年 9 月 14 日發布行政通知,公告《後發醫藥品生物學同等性(BE)試驗指引》及其 Q&A 的英文譯本,並指出該指引已由 2020 年 3 月 19 日之部分修訂(PSEHB/PED Notification No. 0319-1)更新;同時說明英文譯本可於國立醫藥品食品衛生研究所(NIHS)網站取得。 參考(行政通知):PMDA PDF

行政通知所指之主要英文文件(供實務引用):

2) 指引目的與適用範圍

本指引說明後發醫藥品 BE 試驗之原則與程序,目的在於確保後發醫藥品與原研藥具有治療等效性;若無法直接比較生體可用率(bioavailability),可在合理情況下改採藥效學或臨床比較。 Q&A 進一步釐清:凡屬需要進行 BE 的後發醫藥品,皆可適用本指引的框架與原則。

3) 參考品與試驗品:選擇與製造規模要求

參考品(原研藥)批號的選擇

以口服速放製劑為例,指引建議先以溶離試驗評估原研藥多批次(原則上三批),並選用溶離行為「居中」的批次作為參考品;若三批平均溶離在 15 分鐘內皆達 85%,則可使用任一批次。 同時建議參考品含量/效價應儘量接近標示量,且試驗品與參考品之含量/效價差異以不超過**標示量 5%**為佳。

試驗品批次規模與商業代表性

指引建議試驗品採用與上市同等規模之批次;但亦允許使用不低於全量產規模 1/10之批次(另對均一液體等情形提供彈性描述)。 Q&A 亦指出要求「至少 1/10 全量產規模」的目的在於降低放大生產造成生體可用率改變的風險,並與國際規範接軌。

Q&A 的常見彈性點

若原研藥三批次取得困難,Q&A 表示可在具備合理理由下使用較少批次作參考品選擇。

4) 體內 BE 試驗設計重點(以口服速放為典型)

試驗設計

一般原則採**交叉試驗(crossover)**並隨機分派。

空腹/進食狀態:何時需要與怎麼做

空腹單次給藥時,受試者空腹 10 小時以上,以 100–200 mL 水(通常 150 mL)服用,並於給藥後至少 4 小時維持空腹。

若處方為餐後用藥、或空腹生體可用率極差、或預期嚴重不良反應,指引允許採用進食條件。標準進食 BE 試驗使用低脂餐:熱量 ≤700 kcal、脂肪供能 ≤20%,20 分鐘內食畢;若處方未指定給藥時間,則於餐後 30 分鐘給藥。

對於溶解度改善製劑(solubility-enhanced products),指引明確要求在空腹與進食兩種狀態皆應評估;在餐後設計中,使用高脂餐≥900 kcal、脂肪含量 35%),並於食畢後 10 分鐘內給藥(並提供以安全性為由替代空腹設計的條件描述)。

採樣與觀察期間

指引建議採樣點至少 7 點(含 0 時點、Cmax 前至少 1 點、Cmax 附近 2 點、消除期 3 點),並持續至 AUCt > AUC∞ 的 80%(對極長半衰期另有最短觀察時間的處理)。

5) PK 指標與統計判定門檻

指標與轉換

BE 評估核心以 AUC 與 Cmax為主;除 tmax 外,多數參數通常視為對數常態分布,故一般採對數轉換後統計分析。

標準判定(最常見路徑)

AUC 與 Cmax 的接受範圍以 test/reference 的母體平均值比值表示為 0.80–1.25;若對數轉換後之 90% 信賴區間落在 log(0.80)–log(1.25),即判定為生物學同等。

當 90% CI 未落入 80–125% 時的替代接受條件

指引亦提供替代接受機制:即使 90% CI 未在 log(0.80)–log(1.25) 內,若符合特定條件(例如總樣本數 ≥20、更緊的平均差異/比值範圍如 log(0.90)–log(1.11) 等,以及搭配溶離相似/等效之支持性證據),仍可接受為生物學同等(依劑型條件而異)。

6) 審查實務常用 Q&A:國外受試者資料可否採用?

Q&A 指出:BE 試驗屬相對比較,若族群差異對結果影響可視為可忽略,則非日本族群的 BE 資料可能可被接受;但若配方特性或胃腸生理差異可能影響 BE 評估,則可能仍需要在日本受試者進行 BE,且必須使用日本核准的參考品

7) 申請與品質系統的落地清單

  • 明確界定產品是否屬需 BE 之後發醫藥品,並選定證據路徑(體內 BE 或合理情境下之 PD/臨床比較)。
  • 以溶離試驗支持參考品批次選擇,並對任何偏離三批次策略提供理由。
  • 確保試驗品批次具商業代表性(全量產或至少 1/10),並呈現製造方法與上市品一致性。
  • 依規定設定空腹/進食條件(含餐食組成、時間與給藥時點),並在指引要求時完成空腹+進食評估(如溶解度改善製劑)。
  • 於計畫書中預先鎖定統計方法與接受門檻(AUC/Cmax 的 80–125% 與 90% CI 判定;替代接受路徑的使用前提)。

參考資料

  • 行政通知(英文譯本公告):PMDA PDF
  • 指引(附件 1;2020-03-19):NIHS PDF
  • Q&A(2020-03-19):NIHS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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