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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
2026年1月10日
約5分鐘
瑞士醫療器械臨床試驗 – 瑞士藥品暨醫療器械管理局監管框架
瑞士醫療器械臨床試驗 – 瑞士藥品暨醫療器械管理局監管框架
法律基礎及範圍
瑞士醫療器械臨床試驗受醫療器械條例(MedDO)、人類研究法(HRA)及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條例(ClinO-MD)規範。此框架與歐盟MDR 2017/745要求緊密對齊,同時納入瑞士特定規定。適用於所有旨在產生符合性評估、性能評估或市售後追蹤資料之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採風險基礎許可要求。 Klinische Prüfungen - Swissmedic
許可要求
- 高風險試驗(植入式IIb級、III級、主動診斷/治療器械)除倫理委員會核准外,需Swissmedic許可。
- 低風險試驗(大多數I級及IIa級)僅需州倫理委員會核准並通報Swissmedic。
- CE標誌器械超出預期用途之調查使用,視風險及偏離程度可能需許可。
申請須包含臨床試驗計畫、研究者手冊、風險效益分析、參與者資訊、保險覆蓋及製造資訊。
良好臨床實務(GCP)及倫理
所有臨床試驗須符合國際GCP標準(ISO 14155)及瑞士HRA原則。主要義務包括:
- 獨立倫理委員會審查及核准。
- 以參與者可理解語言取得知情同意。
- 充足參與者保險及補償規定。
- 依瑞士及歐盟標準(FADP對齊)進行資料保護。
Swissmedic可檢查試驗地點,若發現不符合可要求矯正措施。
通報及報告義務
- 嚴重不良事件及器械缺陷須即時通報Swissmedic及倫理委員會。
- 授權試驗需提交年度安全報告及進度更新。
- 試驗結束報告及最終結果須提交,並鼓勵依透明要求公布。
過渡及特殊規定
依舊制度啟動之試驗享有過渡安排。特殊途徑包括:
- 緊急使用許可。
- 同情使用/指定患者計畫。
- 藥物與器械結合試驗(與Swissmedic藥品部門協調)。
實務指引
Swissmedic提供詳細申請表單、清單、指引文件及臨床試驗專用聯絡點。機關亦公布授權試驗清單及年度統計。建議複雜或高風險試驗及早諮詢,以釐清要求並避免延誤。
此監管框架確保瑞士臨床試驗之嚴謹科學及倫理標準,支持安全創新及醫療器械性能與安全之可靠證據。完整細節、表單、時程及聯絡資訊於Swissmedic臨床試驗頁面提供。 Klinische Prüfungen - Swissmed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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