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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約5分鐘
日本《生物由來原材料基準》
文件概覽與法律地位
日本《生物由來原材料基準》屬厚生勞動省(MHLW)以通知形式制定之標準。PMDA 所提供之英文版本為 2024 年 5 月的暫譯(provisional translation);文件列示自 **2003 年 5 月 20 日(MHLW Notification No. 210)**起制定,並經多次部分修訂,最近一次為 2018 年 2 月 28 日(MHLW Notification No. 37)。 參考:PMDA PDF。
目的:要管控什麼風險
本基準旨在規範當以人體或其他生物(不含植物)由來之原材料等(含製程中作為添加物、培養基等)製造藥品、準藥、化妝品、醫療器材與再生醫療等產品時,所需採取之必要措施,以確保產品之品質、有效性與安全性。
適用範圍與主要排除項
本基準不適用於:
- 用於製造體外診斷及其他不直接用於人體之產品的原材料等;以及
- 用於製造疫苗等之微生物與病毒。
架構:基準如何分章節
目錄顯示本基準主要分為四大部分:
- 總則(General Notices):定義與共通原則
- 血液製劑的一般規定:輸血用血液製劑、血漿分畫製劑
- 人體由來原材料的一般規定:人細胞/組織、人尿由來與其他人體由來材料
- 動物由來原材料的一般規定:反芻動物、動物細胞/組織與其他動物由來材料
跨章共通重點:你需要先建立的系統
「原材料等」涵蓋範圍很廣
文件說明「source material」與「raw materials, etc.」的概念,並明確指出原材料等包含原材料、輔助材料及其來源材料,因此供應鏈與追溯性設計不能只看單一原料。
捐贈者/供體動物篩檢與「空窗期」概念
文件定義「donor」「donor animal」「donor screening」「window period」,顯示資格判定與感染風險的時間落差(空窗期)是制度設計的核心。
風險導向的彈性,但必須有依據
基準指出:若於核准文件(approval letter)中確認某些安排可達到與基準相當或更優的品質/安全性效力,則部分規定可不適用;並指出日本已核准產品若被適當使用作為其他產品的原材料,得視為符合基準之原材料。
各類材料的代表性要求(節選)
1)輸血用血液製劑:資格、檢驗、保存與紀錄
輸血用血液原料原則上需經面談等確認捐血者適格並排除血源性傳染病風險;若可證明製程中可使血液傳播病原失活/去除,且相關措施已記載於核准文件,則可作例外處理。 至少需進行血清學檢驗(含梅毒螺旋體、HBV、HCV、HIV-1/2、HTLV-1)與核酸增幅檢驗(NAT)(至少 HBV DNA、HCV RNA、HIV RNA),且當結果顯示不適格或病毒存在時,應有明確不得使用之判定。 基準亦規範保存溫度(一般 1–10°C)與完整紀錄保存要求(採血地點/日期、捐血者相關紀錄、血清/NAT 結果、作業紀錄、識別碼等)。
2)血漿分畫製劑:延伸到「來源血漿」的管理
血漿分畫製劑同樣要求捐血者適格判定與感染風險控制,並可在失活/去除可證明且載明核准文件時適用例外。 除血液檢驗外,對**來源血漿(source plasma)**亦要求 NAT(至少 HBV DNA、HCV RNA、HIV RNA)與明確不得使用條件,並規範保存條件(來源血漿保存溫度 ≤6°C 等)及跨採血、製備來源血漿到產品的追溯性紀錄。
3)人細胞/組織由來材料:受控採集與污染防止
人細胞/組織由來原材料須在具充分人員與設備、可執行衛生管理之設施採集,並需採取措施避免微生物及其他致病性因子污染。
4)動物由來材料:病毒風險驗證與反芻動物(TSE)特別文件化
動物細胞/組織由來材料需有衛生採集、污染防止、供體動物適格性判定,並確認已完成病毒感染風險驗證與必要檢驗。 對反芻動物由來材料,基準要求保存多項確保品質/安全性所需之資訊(如原產國、製備日期、飼養/屠宰條件、為防止傳染性海綿狀腦病(TSE)擴散所採措施之作業紀錄、批號等),反映其對朊蛋白/TSE 風險的高度重視。
實務落地建議(早期規劃)
- 盤點所有「原材料、輔助材料及其來源材料」,確定適用章節與資料缺口。
- 建立可追溯到捐贈者/供體動物與檢驗結果的批次追溯與紀錄保存機制。
- 若涉及血液/血漿,確保最低限度之血清學+NAT與保存條件能被稽核驗證。
- 若涉及人細胞/組織,先把採集場所管制與污染防止流程做成可審查的文件與訓練體系。
- 若涉及反芻動物/動物來源原料,提前確認供應商能提供 TSE/病毒風險相關文件與紀錄。
參考:PMDA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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