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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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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漢方處方藥新增不同劑型之生物學同等性(BE)評估基本概念
1) 文件性質與適用情境
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於 2021 年 7 月 19 日發布行政通知《Basic Concept on Bioequivalence Evaluation for Addition of Formulations with Different Dosage Forms in Ethical Kampo Formulations》(英文為暫譯)。 本文件用於規範:當既有核准之倫理用漢方製劑新增不同劑型,且新增劑型使用與既有製劑相同之**漢方萃取物(extracts of Kampo formulations)**時,BE 評估所需之測試基礎邏輯。 參考:PMDA PDF。
2) 為何漢方 BE 評估需要特別設計
漢方製劑屬多成分藥物,含多種化學成分。 即使 JP 或核准文件中規定了品質規格用的「定量指標成分」,這些成分也不一定適合作為 BE 指標,因其可能受腸道菌代謝、腸胃道吸收、吸收後代謝等生物反應影響,或與餐食中相同成分干擾,導致口服後血中動態追蹤困難。 因此,本文件強調應從萃取物成分或其代謝物中,選擇適合 BE 的指標成分並以一系列測試來評估等同性。
3) 整體評估策略(推薦的順序)
本基本概念提出兩個核心要素:
- 依「後發醫藥品 BE 指引(Generic Product Guideline)」進行參考製劑(舊劑型)與試驗製劑(新劑型)之人體 BE 試驗。
- 於人體 BE 試驗前,先做溶離相似性評估,並以色譜法驗證溶出後之**色譜圖形(Chromatographic Patterns)**等同性。
文件亦指出,依本概念新增劑型時,視需要應事先與主管機關諮詢。
4) BE 評估用製劑:參考製劑與試驗製劑
新增劑型的前提
- 新增劑型應使用與既有核准製劑相同的漢方萃取物。
- 適應症相同,且用法用量應在既有核准範圍內。
參考製劑(舊劑型)
- 原則上對 3 批次做溶離試驗,選擇呈現中間特性之批次作為參考製劑。
- 若因成分特性使溶離無法適切選批,則可用其他理化試驗選擇呈現中間特性之批次。
試驗製劑(新增劑型)
- 試驗製劑應使用與參考製劑相同之漢方萃取物製造批來製備。
- 優先使用商業量產規模批次,但亦可接受**≥商業規模 1/10**之批次。
- 商業量產批與 BE 試驗用批之製造方法應相同,且兩者品質應等同。
5) BE 指標成分的選擇
原則上,從 JP 或核准文件所列之定量指標成分,或其主要代謝物中選擇 1 項作為 BE 指標。 若上述指標成分不適合 BE 評估,則可另選其他指標成分。
6) 人體 BE 前的體外證據:溶離相似性+色譜圖形等同性
溶離相似性
在 BE 試驗前,應對參考與試驗製劑進行溶離試驗,以評估多個定量指標成分之溶離曲線相似性。 溶離方法與相似性判定可參照後發藥 BE 指引;若因崩散產物沉積於槽底造成 coning 現象,導致溶離難以適切評估,則可依指引調整條件。
色譜圖形(Chromatographic Patterns)
文件要求比較溶離試驗後之試液色譜圖,確認參考與試驗製劑之色譜圖形在實務上等同。 其比較方向包含:
- 各對應峰之保留時間比較
- 各峰強度以適當方法進行評估
7) 人體 BE 試驗
在確認溶離相似性及色譜圖形等同性後,才依後發藥 BE 指引進行人體 BE 試驗,並以所選指標成分(若評估的是代謝物,則依文件描述使用相對應的母體成分/代謝物邏輯)作為指標。
實務重點(給申請人)
新增漢方劑型的 BE 策略,建議以「可追溯且可辯護」為原則,包含:
- 指標成分的科學合理化
- 參考/試驗製劑批次與萃取物批次的一致性設計
- 人體前完成溶離與色譜圖形的等同性證據
- 人體 BE 依後發藥框架執行,並視需要提前與主管機關溝通
參考:PMDA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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