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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事務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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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進出口健康產品要求 – 加拿大衛生部規定
加拿大進出口健康產品要求 – 加拿大衛生部規定
監管框架
食品及藥品法及其相關法規(包括食品及藥品法規、醫療器械法規及自然健康產品法規)規範加拿大健康產品之進出口。加拿大衛生部監督合規,以防止劣質、偽造或不安全產品進入,同時促進合法貿易。主要原則包括確保產品符合加拿大標準或適當控制出口。 Importation and Exportation - Canada.ca
進口要求
一般規則
所有進口商須持有適當機構執照(例如藥品機構執照用於藥品、醫療器械II–IV類需醫療器械機構執照),除非豁免(例如個人使用、研究少量)。進口產品於入境時須符合加拿大標示、安全及有效性標準。
特定類別
- 藥品:需藥品進口執照或同等;麻醉品及管制物質需管制物質辦公室額外許可。
- 醫療器械:II、III及IV類需MDEL;I類進口/分銷商需MDEL。
- 自然健康產品:進口商需NHP場所執照。
- 受限產品:獸醫生物製品、某些化妝品及輻射發射器械有額外控制。
海關清關需申報合規;不合規貨物可能被扣留、拒絕入境或沒收。
出口要求
一般出口規定
大多數健康產品若符合加拿大要求或特定條件(例如研究用、個人用)可無需特定出口執照出口。但某些產品需出口證書或許可。
證書及許可
- 藥品證書(CPP):核發予藥品,確認監管狀態供進口國使用。
- 醫療器械出口證書:可用於證明器械符合性。
- 管制物質:麻醉品、前體及某些精神藥物需出口許可。
- 獸醫生物製品:需加拿大食品檢驗署特定出口證書。
出口商須確保產品符合進口國要求並維持出口活動記錄。
合規及執法
加拿大衛生部進行檢查、邊境監測及市售後監視。違規(例如無執照進口、標示錯誤、偽造產品)可能導致:
- 邊境產品扣留或沒收。
- 行政罰款。
- 執照暫停或取消。
- 依食品及藥品法起訴。
進出口商負責合規,包括驗證供應商及維持分銷記錄。
實務指引
- 進出口前確認產品分類及所需執照。
- 使用加拿大衛生部機構執照及產品授權資料庫。
- 及早諮詢進口國要求並取得必要證書。
- 經MedEffect Canada通報疑似偽造或不合規產品。
加拿大衛生部提供工具及資源支持合規貿易,平衡公共健康保護與國際商務。詳細要求、申請表格、費用表及查詢聯絡資訊於加拿大衛生部進出口頁面提供。 Importation and Exportation - Canad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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