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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後監督
2025年7月16日
約5分鐘
英國藥物安全監管體系:QPPV 職責與 PSMF 架構
英國藥物安全監管體系:QPPV 職責與 PSMF 架構
1. 法規背景與制度目的
在英國,所有人用藥品的上市許可持有人(MAH)均須遵守藥物安全(pharmacovigilance)相關義務,以確保藥品在整個生命週期中之效益與風險持續受到監測。制度核心在於藥物安全負責人(QPPV)與藥物安全系統主檔案(PSMF),共同構成英國藥物安全監管體系的基礎。
來源:Guidance on QPPV including PSMF
2. QPPV 的委任義務
英國法規要求每一位 MAH 必須委任一名 QPPV。該人員須具備充分的藥物安全專業能力與經驗,並對藥物安全系統的建立與維持負有最終責任。QPPV 的角色屬於法定責任,不得完全轉由其他職能取代。
來源:Guidance on QPPV including PSMF
3. QPPV 的主要職責
QPPV 必須確保:
- MAH 遵循英國藥物安全相關法規
- 不良反應與安全性資料能即時收集、評估與通報
- 風險管理措施能有效執行與監控
- 藥物安全系統具備足夠資源與適當運作
此外,QPPV 必須能隨時與 MHRA 聯繫並回應監管要求。
來源:Guidance on QPPV including PSMF
4. 藥物安全系統主檔案(PSMF)
PSMF 為一份全面描述 MAH 藥物安全系統的文件,目的在於讓 MHRA 能清楚了解該系統如何被組織、管理與控制。PSMF 屬於持續更新的文件,必須隨實際運作狀況即時修訂。
來源:Guidance on QPPV including PSMF
5. PSMF 的基本內容
依據 MHRA 指引,PSMF 應至少涵蓋:
- QPPV 資訊與其職責說明
- 藥物安全組織架構與治理方式
- 安全性資料蒐集與通報流程
- 風險管理與訊號偵測活動
- 品質系統、稽核與矯正措施
PSMF 必須在監管機關要求時能即時提供。
來源:Guidance on QPPV including PS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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