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ndiLabs Logo
返回文章列表

當地法規專家

與專注於此地區的法規事務顧問公司聯繫。

Qualtech Consulting Corporation

臺灣, 中國, 日本, 新加坡, 香港, 馬來西亞, 菲律賓, 越南, 澳洲, 德國, 韓國, 泰國, 美國

註冊服務

一家專業的醫療器材諮詢公司,為複雜的全球法規挑戰提供一站式解決方案。我們在 13 個市場提供即時法規和臨床支援、在地代表及 QMS 服務,確保高效的市場進入與合規。

Cobridge Co., Ltd.

東京,日本

註冊服務

我們協助醫療器材公司在日本取得上市許可,提供法規諮詢和 DMAH 服務,使境外製造商能夠進入日本市場。

MDREX, Medical Device, Digital Health Consulting Group

韓國首爾 (總部), 日本辦公室

註冊服務
分銷服務
市場推廣

我們為進入韓國市場和全球擴張(例如日本、美國、歐洲)的國外製造商提供全面解決方案。關鍵領域包括產品批准、報銷名單(HIRA)和品質系統認證(KGMP)。他們在 SaMD、醫療穿戴設備和醫用 3D 列印等創新產品方面尤其強大,並提供網路安全和臨床試驗規劃的深入專業知識。

CMIC Holdings Co., Ltd.

日本東京 (總部), 日本大阪, 中國北京, 韓國首爾, 臺灣台北, 新加坡, 美國紐約, 英國倫敦, 德國法蘭克福, 澳大利亞雪梨

註冊服務
市場推廣

我們集團在全球營運,專注於加速藥物和醫療器材的開發、製造和商業化。他們的專業知識涵蓋 I 期到 IV 期臨床試驗、法規事務、品質保證和製造,重點關注日本和亞洲市場。關鍵服務包括臨床營運(CRO)、製造(CDMO/CMO)、研究機構管理(SMO),以及全面的健康分析和解決方案。

查看更多該地區顧問公司
注冊

2026年1月6日

約5分鐘

日本:感冒藥(OTC)承認審查基準(PB第28號通知)

概要\n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對OTC產品發布了**《感冒藥承認審查基準》,PMDA亦提供英文參考版本。PMDA彙編文件所列之感冒藥基準為2015年3月25日(PB第28號通知)。 \n\n在實務上,該基準主要用於規範:\n- 可接受劑型基本用法用量框架**\n- 按年齡的限制(包含哪些情況不得做兒科用量)\n- 可主張的適應症(宣稱)與「某些症狀宣稱必須搭配特定類型成分」的依存規則\n- 糖漿(syrup)的包裝單位限制\n\n# 取得承認時最常用到的重點要求\n\n## 1) 劑型(可涵蓋的形式)\n本基準涵蓋的感冒藥劑型包括:\n- 錠劑、膠囊、丸劑、顆粒、粉末、糖漿 \n\n## 2) 用法用量(服用頻次與時間點)\n基本服用框架:\n- 非糖漿:原則為口服每日3次,並在飯後30分鐘內服用\n- 糖漿:原則為每餐後服用;如有需要也可於睡前服用\n- 若「確有必要」:可約每4小時服用一次,最多每日6次 \n\n### 兒科可否使用的限制(對標示最常造成影響)\n基準對「特定劑型」或「特定成分組合」設有明確的不核准年齡下限,例如:\n- 某些固體劑型在特定年齡以下不核准(如部分情況下5歲以下、3歲以下等) \n- 若配方含有基準列舉之特定成分群(基準內以欄/組別描述),可能導致15歲以下不核准用量 \n- 另有針對特定成分群的額外兒科限制(例如8歲以下不核准、5歲以下不核准等) \n\n### 年齡係數(兒科劑量的換算方式)\n基準要求兒童最大日劑量可依Table 3 年齡係數由成人上限換算,例如:\n- 15歲以上:1\n- 11至未滿15歲:2/3\n- 7至未滿11歲:1/2\n- 3至未滿7歲:1/3\n- 1至未滿3歲:1/4\n- 6個月至未滿1歲:1/5 \n\n## 3) 適應症(宣稱範圍與限制)\n### 「普通感冒症狀緩解」的基本範圍\n可主張的範圍包含多種普通感冒症狀之緩解,例如:\n- 流鼻水/鼻塞/打噴嚏/喉嚨痛/咳嗽/痰\n- 畏寒(因發熱而覺得冷)、發熱、頭痛、關節痛、肌肉痛 \n\n### 症狀宣稱與成分類型的依存規則\n基準明確規定:若未包含某些「對應欄位/類別」的成分,則特定症狀宣稱不得主張。例如:\n- 流鼻水/鼻塞/打噴嚏:需包含Table 1 指定欄位之成分\n- 咳嗽:需包含Table 1 指定欄位之成分\n- 痰(祛痰):需包含特定列舉成分或Table 1 指定欄位之成分 \n\n實務重點:在規劃外盒/仿單文字前,先把每個症狀宣稱與配方中可支撐該宣稱的成分類型逐一對齊。\n\n## 4) 包裝單位(糖漿限制)\n糖漿的容器最大容量受限:不得超過「以6歲兒童最大日用量計算之2日供應量」。 \n\n## 5) 配方限制(為什麼感冒複方不能任意拼裝)\n基準以 Table 1 的欄/組別架構管理複方:\n- 原則上各成分有最大日劑量上限 \n- 特定組合情境下,可能要求「劑量占比/換算後總和」不超過特定門檻 \n- 亦存在明確列為不可接受的組合 \n\n# 實務檢核清單\n- 劑型是否落在基準允許的範圍內。 \n- 用法用量是否符合頻次/時間點,且兒科年齡限制與年齡係數換算是否一致。 \n- 每個症狀宣稱是否都有對應的成分類型支撐。 \n- 若為糖漿,包裝容量是否符合2日供應量限制。 \n\n# 參考資料(PDF)\n- PMDA – English version of the Standards for Marketing Approval of Cold Remedies, etc. (PDF)\n

有問題嗎?

向我們的專家提問。我們會盡力回答您的問題。

您的電郵不會被公開。我們只會用它來通知您我們的回覆。

需要專業指導?

聯絡我們 contact@elendilabs.com / +852 4416 5550